智財權訊息 回選單 回列表
台美將於9月1日起試行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計畫
     自本(100)年9月1日起,專利申請人在美國第一次提出發明專利申請,其後據以主張優先權向我國申請發明專利,倘經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審查有1項以上請求項可准予專利者,申請人得據以向我國智慧財產局請求加速審查。同樣地,在我國第一次提出發明專利申請,並且向USPTO提出專利申請主張我國優先權者,經我國智慧財產局審查有1項以上請求項可准予專利者,亦得據以向USPTO請求加速審查。
 

    USPTO局長David Kappos指出,本項試行計畫為全球專利審查高速公路(The 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PPH)合作網絡增加一位重要夥伴,以台灣智慧財產局(TIPO)高品質的專利審查成果,透過這項計畫,申請人將有機會使用PPH,並可因加速審查及提高專利品質而獲益。 智慧財產局局長王美花表示,該局與USPTO在PPH的合作,除奠立我國專利審查重要里程碑之外,相信該計畫也符合專利申請人對加速審查的期待,同時,亦可減輕專利審查官的工作負荷。該局樂於加入全球PPH網絡。
 

     PPH係第二申請局利用第一申請局審查結果,以加速審查相同發明專利申請案之作法,將有助於專利積案的清理及提升專利審查品質。PPH是專利局間相互利用審查結果,減少重複審查工作之合作模式,惟並不表示申請案獲第一申請局核准,第二申請局亦當然會核准該專利申請。 智慧局表示原已實施的加速審查計畫(AEP),申請人即已可拿美國核准專利來我國請求加速審查。


     惟加入國際PPH合作網絡,除了具有增進台美專利審查實質合作意義外,由於PPH制度規定申請人以取得USPTO核准專利向我國請求加速審查時,必須將在我國的申請專利範圍修正成與USPTO核准的申請專利範圍完全相同或是更限縮,且在後續修正時均必須符合此條件。PPH比AEP的適用條件嚴格,也因此智慧局審查成本相對經濟,所以審查時限上,申請PPH會較AEP更快獲得審查結果。
 
   「發明專利PPH審查申請書」(Form for requesting participation in the 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 (PPH) pilot program between the TIPO and the USPTO)及相關訊息請參閱智慧局網頁:www.tipo.gov.tw/pph,另USPTO網頁:www.uspto.gov/patents/init_events/pph/index.jsp亦提供PPH資訊。
 
     業務主管:黃文發組長 辦公室電話:02-23766114 手機:0933-743757 電子信箱:wfhuang@tipo.gov.tw。新聞聯絡人員:薛姝華 辦公室電話:02-23766161 手機:0932-209047 電子信箱:ivy40322@tipo.gov.tw。

 (資料來源: tipo)
智財權訊息
台美將於9月1日起試行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計畫
     自本(100)年9月1日起,專利申請人在美國第一次提出發明專利申請,其後據以主張優先權向我國申請發明專利,倘經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審查有1項以上請求項可准予專利者,申請人得據以向我國智慧財產局請求加速審查。同樣地,在我國第一次提出發明專利申請,並且向USPTO提出專利申請主張我國優先權者,經我國智慧財產局審查有1項以上請求項可准予專利者,亦得據以向USPTO請求加速審查。
 

    USPTO局長David Kappos指出,本項試行計畫為全球專利審查高速公路(The 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PPH)合作網絡增加一位重要夥伴,以台灣智慧財產局(TIPO)高品質的專利審查成果,透過這項計畫,申請人將有機會使用PPH,並可因加速審查及提高專利品質而獲益。 智慧財產局局長王美花表示,該局與USPTO在PPH的合作,除奠立我國專利審查重要里程碑之外,相信該計畫也符合專利申請人對加速審查的期待,同時,亦可減輕專利審查官的工作負荷。該局樂於加入全球PPH網絡。
 

     PPH係第二申請局利用第一申請局審查結果,以加速審查相同發明專利申請案之作法,將有助於專利積案的清理及提升專利審查品質。PPH是專利局間相互利用審查結果,減少重複審查工作之合作模式,惟並不表示申請案獲第一申請局核准,第二申請局亦當然會核准該專利申請。 智慧局表示原已實施的加速審查計畫(AEP),申請人即已可拿美國核准專利來我國請求加速審查。


     惟加入國際PPH合作網絡,除了具有增進台美專利審查實質合作意義外,由於PPH制度規定申請人以取得USPTO核准專利向我國請求加速審查時,必須將在我國的申請專利範圍修正成與USPTO核准的申請專利範圍完全相同或是更限縮,且在後續修正時均必須符合此條件。PPH比AEP的適用條件嚴格,也因此智慧局審查成本相對經濟,所以審查時限上,申請PPH會較AEP更快獲得審查結果。
 
   「發明專利PPH審查申請書」(Form for requesting participation in the 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 (PPH) pilot program between the TIPO and the USPTO)及相關訊息請參閱智慧局網頁:www.tipo.gov.tw/pph,另USPTO網頁:www.uspto.gov/patents/init_events/pph/index.jsp亦提供PPH資訊。
 
     業務主管:黃文發組長 辦公室電話:02-23766114 手機:0933-743757 電子信箱:wfhuang@tipo.gov.tw。新聞聯絡人員:薛姝華 辦公室電話:02-23766161 手機:0932-209047 電子信箱:ivy40322@tipo.gov.tw。

 (資料來源: ti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