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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保護期限 延為70年 包括視覺藝術、音樂表演等十三個文化創意產業,權利金收益有機會增加。

著作權保護期限,擬由現行五年延長為七年!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官員表示,延長期限可對高投資成本的電影視聽產業加強保護,歐美等國均採行七年保護期限,可與主要貿易國一致,將作為未來貿易自由協定(FTA)談判籌碼之一。
  逢甲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所長林廷機(左圖,王尹軒攝)表示,我國著作權產業佔總體GDP不高,建議應挑選部份產業適用,不宜全部列入,以鼓勵創意
  大部份的著作物,過了五年就乏人問津,不過,五年前的著作物爭訟侵權案例,背後必然還有可觀商機,因此凸顯出著作權保護期的重要性。在台灣有群星會時期慎芝作曲的作品,以及古龍小說原著改編等二個案例,在美國最著名的,則是迪士尼樂園的主角米老鼠商標保護延期案。
  智慧局擬修法將著作權延長保護期限,由現行五年延長為七年,未來有十三項主要適用著作權的文化創意產業受到影響,包括:視覺藝術、音樂表演、電影業、廣播電視業、出版業、廣告業、設計業、創意生活業、數位休閒設計品牌時尚業等。未來受到延長保護,好處是使權利金收益機會增加,另方面,卻也限制公眾以低價使用著作物,必須延後二年。
  由於我國文化創意產業佔GDP比重大約三%,佔總就業人口約三四七%,林延機認為,以我國著作權產業不發達的情況下,再延長著作權保護期限,其實不利整體公眾利益使用及產業發展。
  林廷機表示,目前國際趨勢來看,著作權保護期限都是以著作權人終身加上七年為限,而台灣現行是著作權人終身加上五年,從經濟面來看,延長二年有可能妨害整體文化創意產業使用其他著作的創意萌生,國內產業受衝擊;但從國際法層面來看,不論在WTO會員國或是中美貿易自由協定談判,延長保護是會員國互惠的方向,也是必須考量的層面。
  林廷機建議,修正條文試擬方向,可採行部分延長的混合制,也就是先挑選錄影、視聽產業等投資額較高的產業,列入七年保護期,其他產業則仍以五年為保護原則,較適合我國國情。智慧局官員表示,由於牽涉到國際貿易談判及產業發展,將再作研議。

工商時報       2007/06/13

新聞訊息
著作權保護期限 延為70年 包括視覺藝術、音樂表演等十三個文化創意產業,權利金收益有機會增加。

著作權保護期限,擬由現行五年延長為七年!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官員表示,延長期限可對高投資成本的電影視聽產業加強保護,歐美等國均採行七年保護期限,可與主要貿易國一致,將作為未來貿易自由協定(FTA)談判籌碼之一。
  逢甲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所長林廷機(左圖,王尹軒攝)表示,我國著作權產業佔總體GDP不高,建議應挑選部份產業適用,不宜全部列入,以鼓勵創意
  大部份的著作物,過了五年就乏人問津,不過,五年前的著作物爭訟侵權案例,背後必然還有可觀商機,因此凸顯出著作權保護期的重要性。在台灣有群星會時期慎芝作曲的作品,以及古龍小說原著改編等二個案例,在美國最著名的,則是迪士尼樂園的主角米老鼠商標保護延期案。
  智慧局擬修法將著作權延長保護期限,由現行五年延長為七年,未來有十三項主要適用著作權的文化創意產業受到影響,包括:視覺藝術、音樂表演、電影業、廣播電視業、出版業、廣告業、設計業、創意生活業、數位休閒設計品牌時尚業等。未來受到延長保護,好處是使權利金收益機會增加,另方面,卻也限制公眾以低價使用著作物,必須延後二年。
  由於我國文化創意產業佔GDP比重大約三%,佔總就業人口約三四七%,林延機認為,以我國著作權產業不發達的情況下,再延長著作權保護期限,其實不利整體公眾利益使用及產業發展。
  林廷機表示,目前國際趨勢來看,著作權保護期限都是以著作權人終身加上七年為限,而台灣現行是著作權人終身加上五年,從經濟面來看,延長二年有可能妨害整體文化創意產業使用其他著作的創意萌生,國內產業受衝擊;但從國際法層面來看,不論在WTO會員國或是中美貿易自由協定談判,延長保護是會員國互惠的方向,也是必須考量的層面。
  林廷機建議,修正條文試擬方向,可採行部分延長的混合制,也就是先挑選錄影、視聽產業等投資額較高的產業,列入七年保護期,其他產業則仍以五年為保護原則,較適合我國國情。智慧局官員表示,由於牽涉到國際貿易談判及產業發展,將再作研議。

工商時報       2007/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