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財權訊息
智財權爭議 康師傅要告統一
康師傅認為,統一近日在大陸推出的「茉莉清茶」,涉嫌侵害康師傅在去年取得的同名產品外包裝設計專利權,日前透過律師正式發函給統一中國投資公司(即統一大陸總部)及負責生產的北京統一,要求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回收已上架的侵權產品,以避免不公平競爭。
康師傅高層強調,康師傅的「茉莉清茶」去年上市前,已經申請並取得外型設計的專利權,上市時間也比統一早了約一年,迄今銷售超過1,000多萬箱。 根據AC Nielsen調查,截至2006年元月止,康師傅在大陸整體即飲茶的市場占有率達53.3%,穩居中國大陸市場第一品牌。
然而,專家學者表示,統一「茉莉清茶」的外包裝未使用「康師傅」商標,初步判斷並無商標侵權問題,此案應是運用智財權爭議作為商戰手段。也就是說,康師傅對統一提出的訴訟,並不是走商標權侵權的司法系統,而是援引「反不正當競爭法」,向地方工商局提出禁止不正當競爭案。茉莉清茶、桂花清茶屬於商品名稱,業界可以共同使用,任何人都不享有專有使用權。
從統一商品來看,包裝上並未使用「康師傅」商標,沒有商標侵權問題。 智慧財產權的爭議,在電子業很常見,飲料業卻不多。站在台灣食品業的立場,飲料的生命周期短,有時候甚至只有一個夏天。業者發動侵權議題,從認定侵權到訴訟,通常曠日費時,並不能立刻發揮保護廠商的效果,等到訴訟成功,說不定商品早已在市場中消失。 那康師傅為何要大動作槓上統一?如果你用台灣的觀點思考,肯定沒有答案,這也反映出大陸型經濟與海島型經濟截然不同之處。 康師傅的茉莉清茶這個口味一年銷售超過1,000萬箱,以一箱約長45公分計,大概排4,500公里遠,可以從大陸最北的漠河排到海南島的三亞,把台灣圍起來都能繞近六圈,對台灣飲料廠商來說,是一個天文數字。
統一身為國內食品業的龍頭,在台灣市場一年的飲料銷售,全部加起來大概也只比這多一些。不過,對照大陸整體飲料市場,這不過是一片「小屑屑」,康師傅槓上統一,意在防止統一的茉莉清茶坐大,先發制人。 大陸飲料市場每年都以二位數快速成長,不過百家爭鳴,大家比的都是規模。大陸幅員廣大,一項成功的商品,先在大城市賣,熱潮過了還可以進到城鄉市場,成功商品的附加利益,非台灣的市場所可比擬。 站在第一品牌的立場,自然要防止其他廠商「搭便車」;對付第二順位的競爭者,還兼收殺雞儆猴的效果,警告其他小廠,一舉兩得。
這次康師傅大動作拿統一開刀,除了因為統一是大品牌,也凸顯出智慧財產權的觀念在大陸已經開始萌芽,特別是大陸飲料無不以成為國際大品牌的目標自居,面對國際性競爭,智財權將成為未來商戰的一項新武器。
【資料來源2006/03/22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