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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PTO-精簡權利要求集之試點計畫

Streamlined Claim Set Pilot Program

維吉尼亞州亞歷山大市—為進一步加快減少專利申請待審案件和庫存,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宣布啟動「精簡權利要求集之試點計畫」。根據這項新舉措,某些待審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如果其獨立權利要求不超過一項且總權利要求不超過十項,則可優先獲得首次審查意見。申請人可透過提交初步修改來使其申請符合試點計畫的要求。

「精簡的權利要求集能夠幫助審查員更深入、更快速地進行審查,」美國商務部知識產權副部長兼USPTO局長約翰·A·斯奎爾斯表示,「當申請人精簡其權利要求時,他們就成為了減少積壓案件的合作夥伴,用額外的權利要求換取更快的反饋,而我們也因此獲得了更多的資源,可以更快地處理更多案件的資源。」

每個技術中心將接受約200份申請參與試點計畫。要參與該項目,申請人必須確保其申請符合精簡權利要求集的限制,並填寫PTO/SB/472表格提交特殊審查申請。

試點計畫:

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即將啟動「簡化請求項」試點計畫。該計畫旨在評估有限數量的權利要求在審查過程中對未決狀態和審查品質的影響。

自 2025 年 10 月 27 日起,USPTO 將開始接受某些先前提交的、未經審查的實用專利申請的特殊申請,這些申請必須符合該項目的權利要求要求。被納入試點計畫的申請將優先獲得優先權(授予特殊申請資格),直到收到首次審查意見通知。

要獲得該項目的考慮,申請人必須使用規定的申請表 (PTO/SB/472) 提交特殊申請,並支付申請費。申請表中包含一份協議,承諾在申請獲得批准後,在整個未決狀態期間遵守該項目的權利要求之要求。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將根據該計劃接受申請,截止日期為 2026 年 10 月 27 日,或每個負責審查實用新型申請的技術中心至少已受理約 200 件申請之日(以先到者為準)。

申請人不應在已提交審查員立案的申請中提交根據該計劃進行特殊處理的申請。如果在受理申請時,申請已提交給技術中心的特定審查員立案,USPTO 通常會駁回該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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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PTO-精簡權利要求集之試點計畫

Streamlined Claim Set Pilot Program

維吉尼亞州亞歷山大市—為進一步加快減少專利申請待審案件和庫存,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宣布啟動「精簡權利要求集之試點計畫」。根據這項新舉措,某些待審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如果其獨立權利要求不超過一項且總權利要求不超過十項,則可優先獲得首次審查意見。申請人可透過提交初步修改來使其申請符合試點計畫的要求。

「精簡的權利要求集能夠幫助審查員更深入、更快速地進行審查,」美國商務部知識產權副部長兼USPTO局長約翰·A·斯奎爾斯表示,「當申請人精簡其權利要求時,他們就成為了減少積壓案件的合作夥伴,用額外的權利要求換取更快的反饋,而我們也因此獲得了更多的資源,可以更快地處理更多案件的資源。」

每個技術中心將接受約200份申請參與試點計畫。要參與該項目,申請人必須確保其申請符合精簡權利要求集的限制,並填寫PTO/SB/472表格提交特殊審查申請。

試點計畫:

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即將啟動「簡化請求項」試點計畫。該計畫旨在評估有限數量的權利要求在審查過程中對未決狀態和審查品質的影響。

自 2025 年 10 月 27 日起,USPTO 將開始接受某些先前提交的、未經審查的實用專利申請的特殊申請,這些申請必須符合該項目的權利要求要求。被納入試點計畫的申請將優先獲得優先權(授予特殊申請資格),直到收到首次審查意見通知。

要獲得該項目的考慮,申請人必須使用規定的申請表 (PTO/SB/472) 提交特殊申請,並支付申請費。申請表中包含一份協議,承諾在申請獲得批准後,在整個未決狀態期間遵守該項目的權利要求之要求。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將根據該計劃接受申請,截止日期為 2026 年 10 月 27 日,或每個負責審查實用新型申請的技術中心至少已受理約 200 件申請之日(以先到者為準)。

申請人不應在已提交審查員立案的申請中提交根據該計劃進行特殊處理的申請。如果在受理申請時,申請已提交給技術中心的特定審查員立案,USPTO 通常會駁回該申請。